個人取具不實裝修費發票充作交易房地成本,除遭補稅外並處罰

個人取具不實裝修費發票充作交易房地成本,除遭補稅外並處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2022年05月19日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房地所得或損失之計算,該房地如果是買賣取得,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辦理房地合一稅申報時,一定要依照實際買入價格及相關費用核實列報成本,如果經查獲虛列,除補稅外還會被處罰。

中區國稅局近日查獲甲君出售房地雖已申報房地合一稅,但為了降低短期交易房地的所得,明知並無委託A商號進行房地裝修的事實,竟取具A商號開立不實裝修費發票317萬元充作成本,獲得減少應納稅額142萬餘元之利益,經認定甲君故意以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除補稅外並處罰鍰142萬餘元。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個人有取具不實發票充作交易房地成本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請自動補報並加息補繳,以免遭補稅並處罰。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王素芬
電話:(04)23051111轉8255


公司設立,稅務申報,記帳服務,是我們的專業;

嚴謹細心,平和耐心,務實虛心,是我們的態度;

如有稅務問題,歡迎透過官方Line與我們取得聯繫。

分享內容給你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