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來電詢問,產婦坐月子使用的米酒水,究竟應該申報繳納菸酒稅或貨物稅?
該局說明,依菸酒稅法第2條第3款規定,酒係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因此米酒水之酒精成分如未超過0.5%,非屬菸酒稅法所稱之酒類製品,免課徵菸酒稅;反之,若酒精成分已超過0.5%,應課徵菸酒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米酒水酒精成分如未超過0.5%且內含固形量總量未達內容量18%,雖不用課徵菸酒稅,但仍屬於貨物稅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所稱之其他飲料品,應課徵貨物稅;產製廠商如欲生產酒精成分未超過0.5%米酒水,應於開始產製前先向所轄國稅局辦理貨物稅廠商及產品登記,並依規定之期限申報及繳納貨物稅,以免受罰。如有任何疑問,亦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諮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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