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鼓勵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得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使用「工商憑證」查詢並下載其海關代徵進口稅費繳納憑證資料,方便營業人網路申報營業稅時匯入使用,節省逐一登錄進項憑證時間。
該局說明,使用電子發票營業人得於每月6日後,查詢並下載前一個月23日止之6個月內進口稅費繳納憑證資料供參考運用。例如:112年1月6日,可查得111年6月24日至同年12月23日間之進口稅費繳納憑證資料。
該局指出,下載資料扣抵代號均預設為「進項可扣抵之進貨及費用」,如屬固定資產,請自行修正為「進項可扣抵之固定資產」;倘為不得扣抵者,請自行刪除;若還有其他可扣抵的進口稅費繳納憑證,仍請依規定加入申報。該局提醒,上述進口稅費繳納憑證資料僅供參考,營業人仍應檢視下載資料並依法令規定據以申報營業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組 吳小姐
電話:(04)23051111轉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