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成立之職工福利委員會(以下簡稱職福會)除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外,其本身之所得及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須符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以下簡稱免稅標準)規定,始得免納所得稅。因此,當職福會取得營利事業提撥之職工福利金,應依提撥標準分別認屬福利基金之增加或當年度之收入,以正確計算免稅標準第2條第1項第8款規定之支出比率。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於發貨前已先收取部分貨款,應先行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財產之所有人經由第三人移轉該財產予特定人(通稱三角移轉),如經查明其移轉予第三者以及第三者移轉予特定人之有償行為係屬虛偽者,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規定課徵贈與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投資公司對於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該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權益法。所稱權益法,係指被投資公司股東權益發生增減變化時,投資公司應依投資比例增減投資之帳面價值,於年底期末評價時,依被投資公司稅後損益乘以投資比例計算認列投資損益。如投資公司未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短漏報未分配盈餘,應就短漏報部分補徵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適用房地合一課稅規定,如有重購自用住宅,符合一定條件者,不論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都可以申請扣抵或退還房地合一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日前接獲甲公司電話詢問,其因欠稅名下不動產已被國稅局禁止處分,為何仍被行政執行分署扣押存款呢?
為振興觀光產業促進國內旅遊,鼓勵國人留宿國內旅宿,增加在地消費,並帶動周邊產業發展,政府自本(111)年7月15日起,推出悠遊國旅個別旅客住宿優惠活動,提供符合資格之國人從事旅遊之獎助。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旅宿業者所取得前揭獎助款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隨著疫情影響,消費者為了減少與人接觸的機會,消費形態改以網購為主,而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並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網路賣家也愈來愈多,倘當月銷售貨物或勞務達起徵點者〔銷售貨物為新臺幣(下同)8萬元,銷售勞務為4萬元者〕,即必須向住(居)所或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借款予個人收取的利息,雖然不會有扣繳憑單,也不屬於向稽徵機關查詢課稅年度所得的查調範圍,但仍應併入收取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稅。
張小姐來電詢問,因父親於111年5月15日過世,名下遺有房屋1棟,尚有未繳納之房屋稅新臺幣(下同)12,000元,已於同年5月31日由家人繳納,申報父親遺產稅時,該筆稅款能否作為遺產稅之扣除額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