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馨怡稅務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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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舉辦員工旅遊,宜注意應否併計員工所得課稅規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之國內、外旅遊所支付之費用,不論是否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均免視為員工之所得,惟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例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等)旅遊,則應併計該等員工所得課稅。

享房地合一稅重購自用住宅優惠之新房地,因特殊原因未設戶籍可免追繳稅款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個人出售自住房屋、土地所繳納之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同時符合以下3條件,屬先售後購者,得於重購自住房地之次日起算5年內申請適用重購退稅;先購後售者,得於出售自住房地申報時申請扣抵稅額

已扣取健保補充保險費之股利所得應如何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每年6月開始為上市櫃公司的除權息旺季,提醒民眾自投資公司所獲股利必須依照股利憑單所載給付總額,列為個人綜合所得之「營利所得」項目,併入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該筆股利如有按二代健保相關規定扣取之補充保險費(目前費率為2.11%),該補充保險費可申報列舉扣除額,尚不得扣減營利所得,申報營利所得時仍應依股利憑單所載之給付總額列報,而非以扣除補充保險費以後之金額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