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個人因調職而出售房地,須符合規定要件,始得適用較低稅率報繳房地合一所得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於110年7月1日起,因調職因素,須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的房地,應符合本人或其配偶於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方得適用較低稅率20%報繳房地合一所得稅。

營業人逾申報期後補開立統一發票,如同時符合二要件可免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鼓勵漏報稅捐者自新之機會,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訂有自動補報補繳免罰規定,納稅義務人自行發現有短漏報稅捐時,如能自動向稽徵機關補報補繳所漏稅款者,可適用免罰之優惠,但其補繳之稅款,應按日加計利息;而產生免罰效果之「自動補報及繳納」截止期間,則必須在「遭人檢舉時」或「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時」之前,此二項免罰要件,缺一不可。

稀釋天然果蔬汁添加含有限量以下咖啡因成分之天然食品萃取物,課徵8%貨物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因應飲料品市場環境變遷,財政部於111年5月31日發布新令,核釋貨物稅條例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稀釋天然果蔬汁,得添加含有咖啡因成分之天然食品萃取物(如茶葉萃取物),其咖啡因成分須符合衛生主管機關就食品添加物所定之咖啡因使用限量(現行規定為320mg/kg以下),始可適用8%貨物稅稅率。

買賣公司股票,已繳納之證交稅,嗣後買賣雙方取消交易,無法申請退還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證券交易稅是對買賣有價證券之交易行為課稅,買賣公司股票,一旦買賣契約成立,出賣人繳納證券交易稅之稅捐債務即已成立,且經代徵人繳納之證券交易稅,縱嗣後雙方合意解除原買賣合約,原已成立之稅捐債務並不因此消滅,出賣人不得向稽徵機關申請退稅。

公司給付關係人之利息支出,由國外母公司於當年度同額補貼列報收入,免納入計算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之利息支出

高雄國稅局表示,為防杜營利事業利用關係人借款替代股權投資,不當列報利息費用,獲取租稅利益,依所得稅法第43條之2反自有資本稀釋課稅規定,營利事業對關係人之負債占業主權益之比率超過 3︰1者,超過部分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