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新聞稿 公司清算未規定或選任清算人,稅單載明全體股東或董事並向其中一人送達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期有民眾陳訴為甲公司股東,甲公司因經營不善,業由公司登記主管機關命令解散,其本人並非原公司登記之代表人,為何會接到國稅局發出補徵稅款的稅單?李馨怡稅務會計記帳士事務所2022 年 4 月 26 日
國稅局新聞稿 外國公司解散,在臺分公司應依規定辦理清決算申報 外國公司已解散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其在臺分公司應依所得稅法第75條規定期限內辦理決算及清算申報。李馨怡稅務會計記帳士事務所2022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