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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低射擊動能槍枝及其零、附件,新增應檢附通關許可文件規定

臺北關表示,鑒於國內查獲多起以進口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及其零、附件改造成具殺傷力槍枝案件槍擊案件,已對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造成隱憂,為即時阻斷槍枝進口改造來源,111年9月5日經濟部國濟貿易局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公告增列CCC9304.00.00.40-7「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及CCC9305.99.00.10-4「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之零件及附件」等2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入規定代號「364」。

大麻相關製品是毒品,未經許可進口小心觸法

關務署臺北關表示,近年來因跨境網購興起,國人使用網際網路即可自各家電商平台進行比價、瀏覽及付款下單進行跨境購物,導致個人進口貨物案件量大增;惟各國針對進口貨物屬性及管制規定不一,常有國人因不諳相關規定而不慎觸法;例如進口含藥成分之保健食品(需以藥品列管,需取得衛生福利部輸入許可或同意文件)或進口應施檢疫之動植物相關貨品等,更甚者為進口含大麻萃取成分THC(四氫大麻酚)相關產品;倘進口人違反相關輸入規定,海關均依法移送相關單位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