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新聞稿 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在職繳付退撫基金或自提儲金,自110年1月1日起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扣繳申報請多加注意。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立法院110年12月28日三讀通過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9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8條、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5條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9條第1項修正條文規定,軍、公、教及政務人員依前揭規定在職繳付退撫基金或自提儲金,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並追溯自110年1月1日施行。李馨怡稅務會計記帳士事務所2022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