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今年5月開跑,結算申報期間為1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外僑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以信用卡繳稅或帳戶直撥退稅時,應注意申報統一證號與金融機構留存證號是否相符。
中區國稅局表示,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9.2萬元,並於今(111)年5月申報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申請分開提供作業,項目包括(1)申請人本人與配偶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2)不提供本人扣除額資料;(3)不提供本人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資料。申請期間自111年2月15日起開始受理至111年3月15日止。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甲小姐來電詢問,自己將於111年5月第1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該如何申請稅額試算服務呢?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推動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強化結算申報便民服務措施,請已登錄同意提供綜合所得稅扣除額資料之單位,於111年1月1日至3月10日,依各單據類別規定期限上傳110年度扣除額資料,以供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參考。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申請作業,自111年2月15日起開始受理至111年3月15日止,有需求的民眾可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申請,或臨櫃向稽徵機關申請。